聖母醫院募款恐違法 內政部要求補申請許可
台東聖母醫院我是相當熟悉的,是相當好的安寧醫院,住院醫生放棄其他醫院高薪,志願駐點,修女護士默默奉獻,讓即將走完人生最後一程的病人,能有更安寧的環境。我知道!因為多年前我母親罹患癌症,人生最後的幾個月就在聖母醫院中度過,假日我們在醫院病房中陪伴母親,或在庭院散步,所以我知道醫院的情形,看得出聖母醫院的拮据,但他們不會對病人提出要求,總希望帶給病人最後一段旅程的安寧。所以後來聖母醫院辦過募款或園遊會等活動,我知道,就會參與。========================聖母醫院募款恐違法 內政部要求補申請許可2009-04-24   中國時報  【中央社】     台東聖母醫院為了轉型財團法人對外募款,不到10天募款近億元;未料傳出未向內政部登記募款,也未設立「專款專用」帳戶,內政部已要求補申請募款許可。但聖母醫院澄清「尚未對外正式募款」。      根據醫療法規定,台東縣衛生局要求聖母醫院成立醫療財團法人。依醫療法規定,聖母醫院必需擁有土地、房屋及資本額。目前醫院所屬的花蓮教區願意捐出現值超過1億元的土地及地上物,但醫院依法必須繳納土地增值稅約新台幣1672萬元。      另外,醫療法實施細則第32條,每設立1張病床須準備30萬元的資本額,聖母醫院目前有49張病床,需1470萬元,總共3142萬元必須在今年的11月23日前提出,否則恐導致醫院關閉。      聖母醫院執行長陳世賢在自己部落格寫著要向總統馬英九募1萬元,並且透過媒體報導「1人1萬元(或數個人湊1萬元),募集3000份愛心」活動,結果不到10天,湧入的愛心超過1億元。      由於有民眾感覺醫院「募款」行為恐涉違法,向內政部反映。經內政部調查,聖母醫院的募款行為未事先向內政部登記,也未提出募款計畫,未設立「專款專用」帳戶。      內政部社會司強調,未經許可不能發起募款,根據公益勸募條例,勸募範圍涵蓋全國就必須向內政部登記,內政部至今尚未收到聖母醫院的申請計畫,已經在22日去函要求補申請許可,否則將予以開罰。      聖母醫院院長喻永生表示,聖母醫院並沒有正式對外表示要募款,而是媒體的報導,他本人也不清楚募款必須向內政部登記和設立「專款專戶」專用,既然已經造成事實,醫院會儘速補送募款申請,所募得的金額也會「專款專用」。98042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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